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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2018首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CRS)已进入倒计时!

2018-08-21 10:54:48   来源:骏诚会计师事务所   评论:评论已关闭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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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9日 中国税务总局就《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最大的影响是海外金融账户信息的交换。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在我国境外有金融账户的华侨华人,如果所在国(地区)也实施了“标准”,华侨华人需配合当地金融机构确认其税收居民身份。确认为中国税收居民的华侨华人,所在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将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相关账户信息;确认为所在国(地区)税收居民的,相关账户信息将不会报回国内。虽然中国版CRS的涵盖范围只是税务居民以外的人士,那么一些本就是税务居民的富人账户就可以隐形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CRS的最终目的是全球各大国家进行“信息交换”。
 
根据“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与2016年10月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金融账户信息的余额从600万人民币变成了100万美元。CRS专家刘爽就该政策曾表明:CRS是一种交换机制,并不是有些人说的国家要对“富人“下手了,“富人”在海外的所得在中国的纳税义务一直都存在,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才是当下“富人”应该思考的问题。请回归法制、理性、客观对待全球金融资产的配置问题,正确看待纳税义务,不要过于恐慌、也不要盲目修正、更不要侥幸心理。
 
并且,目前已实行和将实行信息交换的管辖区有以下:
 
重要通知:2018首次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CRS)已进入倒计时!
 
目前全球已经有101个承诺实施CRS的国家(含地区),香港,中国均在其内,名单中还赫然包含了一些所谓的“避税天堂”,如开曼群岛、百慕大。
 
另外,专业律所人士提示,那些妄想在避税地建立壳公司持有金融账户、将账户余额或净值拆分至100万美元之下、取得他国护照等形式,长远来看都不可能完全规避CRS信息交换——信息最终都会被换回来,只是时间问题而已。

本文关键字:CRS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 税务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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