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要
1.1982年塞内加尔和冈比亚组成联盟,但并未组成一个整体,两个国家各自执行自己的工业产权法。
2.冈比亚商标注册基于使用在先原则。
3.可以申请注册的商标:系列商标、联合商标和证明商标。
4.冈比亚商标注册基本采用前英国的分类方法:共分50个类别。实行一个申请一个类别的原则。
5.冈比亚为《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非洲区域工业产权组织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二、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要素
“商标”是指用于或准备用于有关商品的标记,用来表示该商品和制造、挑选、证明、经营或销售该商品的所有人之间的关系。标志包括图形、品牌、标题、标签、票签、姓名、签字、文字、字母、数字或上述任何形式的组合。
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包含或至少由下列一个基本要素组成:
1.以特殊或特定方式表示的公司、个人或企业的名称;
2.注册申请人或其前任的签字;
3.一个或多个任意组合的文字;
4.不直接表示商品质量和特性的文字、通用地理名称或姓氏;
5.任何其他显著性标志。不属于上述1-4项的姓名、签字或文字,除非得到法院的认可,不得视为显著性标志。
“显著性”是指能够用来区分商标所有人的商品和其他人的商品的特性。
三、不可作为商标注册的构成要素
对其使用容易引起欺骗或不良影响而在法院得不到保护的或对其使用将违反法律或道德的诽谤性设计或标记不得作为商标或商标的一部分予以注册。
属于第25类(原英国分类)的各种棉纱、缝纫棉、棉布制品或棉花商品的商标,除非这些商标已在英国获得注册,否则不得在冈比亚注册。
除非有法院命令,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商标近似,容易引起欺骗的商标,不得注册。
如果属于诚实共同使用人或在特殊情况下,法院可以有条件地允许多个所有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商标。
四、申请人资格
商标的最早使用人有资格申请注册。任何对商标主张所有权的人可以申请注册其商标。
任何已在英国获得商标注册的人,在冈比亚就该商标比其他申请人享有优先权,如果在英国申请商标注册后4个月内在冈比亚申请注册,享有相同的申请日。但是,申请人不得对其商标实际获得注册之前的侵权行为主张损害赔偿。在此期间内,该商标在冈比亚的使用将不影响该商标注册的有效性。
五、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一)所需文件
1.委托书;
2.声明书;
3.不超过2英寸x2英寸的电版;
4.6张商标图样。
(二)注册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范围包括可注册性以及是否与在类似或相同商品上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三)办理申请程序的期限
如果由于申请人的过错,在提交商标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办理完申请程序,注册官将通知申请人。如果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或在注册官允许的更长时间内仍未完成申请程序,将视为放弃申请。
(四)商标公告
商标注册申请和续展申请在政府公报上予以公告。
(五)商标异议
任何人可以在商标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或在注册官允许的9个月内提出异议。异议申请应向商标局提出,一式两份,并写明异议理由。
(六)上诉
对于注册官拒绝接受注册申请或附条件接受注册申请的决定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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